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转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限项申报。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的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三、高度重视607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与607表一致。
四、学院对其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电子版材料及学院签字盖章的推荐意见书,以学院为单位递交给科技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最终推荐2家报送给青岛市发改委,纸质材料接收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逄超 85071135;郗斐 85071137
邮箱:qlgkjc@163.com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
3.真实性承诺(样式)
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