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4 浏览次数:

教学院部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方向

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研究与产业培育、区域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生态、海洋高质量发展等方向,遴选高水平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基地。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为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基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研究取向,具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全市同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权威性,取得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其中,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决策部门应用的,可作为认定优选条件。

(三)基地负责人为依托单位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能力,三年内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或决策咨询类项目,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市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

(四)基地应当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研究团队,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5名为依托单位全职人员,至少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鼓励以不同形式,吸引市内外高层次同行专家参与基地建设。

(五)基地具有科学的建设规划、规范的管理制度、必备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等。

(六)基地依托单位和研究团队符合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伦理要求。

(七)基地依托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依托单位自行承担。申报受理后,在认定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八)相关研究方向已认定基地的,原则上不再新增认定。

三、申报说明

(一)材料提报。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与我校现有科研平台研究方向相近、人员重叠较多的,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同层次平台。拟申报项目需要由院部组织论证,院部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论证通过后,52017:00向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提交签字盖章的院学术分委员会论证意见、院党政联席会意见扫描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每个学院限报1个。

我校限额1个,最终遴选出来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处:唐洪伟,85071055科技处:郗斐,85071137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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