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激发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自觉肩负起科技创新使命责任, 凝聚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奋进力量,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 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 年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选树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选树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市科技局主办。 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在科学研究 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乡村振兴、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创新团队典型, 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 自 立 自 强、全 力 推 动 青 岛 高 质 量 发 展 贡 献 智 慧力量。
二、 遴选范围数量
面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 遴选2023 年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10 名, 重点遴选市重大项目、 重大工程中对急难险重问题进行科技攻关, 以及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团队) , 突出中青年、 企业科技工作者。现役军人、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 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已获得国家、 省级、 市级各类 “最美人物” 荣誉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 遴选标准
(一) 政治过硬。 思想政治坚定, 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 业绩突出。 坚持四个面向, 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工程技术实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促进人民生命健康、 推动乡村振兴等,起到行业领军和标杆作用。
(三) 品德良好。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弘扬爱国、创新、 求实、 奉献、 协同、 育人的科学家精神, 坚守工匠精神, 遵守学术和伦理规范, 恪守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
(四) 事迹感人。 适合公开宣传, 社会各界满意、 广大科技工作者认可, 在全市范围有影响力、 在全省范围有代表性、 在全国层面有竞争力, 不负 “最美” 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
四、 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 组织推荐、 遴选发布、 宣传展示、 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一) 自主申报。4月6日前,各学院广泛动员,深入挖掘身边广大基层一线科技人员鲜活事迹,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hailong@qut.edu.cn
(二) 组织推荐。4月上旬, 校科协开展本单位 “最美科技工作者” 遴选推荐工作, 研究确定“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青岛市科协。(高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名)
五、 有关要求
(一) 加强领导。开展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选树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 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谋划、 精心实施, 共同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 “最美科技工作者” 选树宣传活动, 配合做好采访、 拍摄、 仪式发布等。
(二) 坚持标准。 各区 ( 市) 、 各部门、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 择优” 原则, 严格评选标准, 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 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保证推荐质量。
(三) 注重实效。 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方式, 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 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 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 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 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龙 85071133
电子邮箱:zhanghailong@qut.edu.cn
附件: 1. 2023 年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推荐表
2. 2023 年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