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决策部署,结合我校十四五规划、双高建设和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参照《青岛理工大学重大科研成果(项目)培育办法(试行)》(青理工科技〔2020〕6 号)(以下简称“培育办法”),现启动2022年度学校“黄河流域科技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培育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培育领域
1、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2、黄河流域水土壤治理
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4、黄河流域制造业产业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5、黄河流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紧扣国家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包含的重大科技问题或产业技术问题。
2.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利于解决黄河流域的科技与产业的现实问题,有望获得国家、山东省重大科研立项,或获得重大社会服务项目与成果转化收益。
3.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本年度已申报省部级以上黄河流域相关项目的可优先培育。
4.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
5.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培育项目。
6.已经取得培育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
三、立项程序
1.教师申请。填写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黄河流域科技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培育申报书》并报所在学院。
2.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经学院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培育项目由学院报科技处汇总。申报书一式七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申报书和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培育项目。
4.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目标责任书,学院、科技处会同财务处立项实施。
5.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培育数量与资助额度
年度培育项目为5项左右。
专项项目资助额度参照《重大科研成果(项目)培育办法》,根据评审结果分档资助,本专项培育经费不需要学院进行配套。
培育经费实行“分批下达”的形式,在完成预期成果后,完成经费的全部拨付。
五、管理与验收
1.培育项目执行期间,应在每年年底向科技处提交书面年度报告,简述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2.培育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调度受资助培育项目进展情况。
3.培育周期结束,受资助团队应成功完成申报书中的项目指标,并向科技处提交书面结题报告,科技处会同校学术委员会、财务处、学院进行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六、时间安排
学院报送科技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翠芳
电话:85071133
邮箱:qlgkjc@163.com
地点:嘉陵江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科技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