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校“黄河流域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决策部署,结合我校十四五规划、双高建设和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参照《青岛理工大学重大科研成果(项目)培育办法(试行)》(青理工科技〔20206 号)(以下简称“培育办法”),现启动2022度学校黄河流域科技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培育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培育领域

1、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2、黄河流域水土壤治理

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4、黄河流域制造业产业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5、黄河流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紧扣国家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包含的重大科技问题或产业技术问题。

2.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利于解决黄河流域的科技与产业的现实问题,有望国家、山东省重大科研立项,或获得重大社会服务项目与成果转化收益。

3.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本年度已申报省部级以上黄河流域相关项目的可优先培育。

4.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

5.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培育项目。

6.已经取得培育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

、立项程序

1.教师申请。填写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黄河流域科技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培育申报书报所在学院。

2.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经学院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培育项目由学院报科技处汇总。申书一式七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申报书和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培育项目。

4.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目标责任书,学院、科技处会同财务处立项实施。

5.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培育数量与资助额度

年度培育项目为5项左右。

专项项目资助额度参照《重大科研成果(项目)培育办法》,根据评审结果分档资助,本专项培育经费不需要学院进行配套。

培育经费实行“分批下达”的形式,在完成预期成果后,完成经费的全部拨付。

五、管理与验收

1.培育项目执行期间,应在每年年底向科技处提交书面年度报告,简述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2.培育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调度受资助培育项目进展情况。

3.培育周期结束,受资助团队应成功完成申报书中项目指标,并向科技处提交书面结题报告,科技处会同校学术委员会、财务处、学院进行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时间安排

学院报送科技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翠芳

电话:85071133

邮箱:qlgkjc@163.com

地点:嘉陵江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科技处

2022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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