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建筑材料行业科技奖”)的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1年度“建筑材料行业科技奖”设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科技公益奖。
二、重点方向
提名“建筑材料行业科技奖”一等奖项目应是行业原创性、颠覆性、迭代性的,或能解决国家和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及“卡脖子”问题的,或能支撑行业绿色低碳化、智能化、高端化的重大、核心、关键的技术成果。
三、申报要求
“建筑材料行业科技奖”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应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提名项目内容应在“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同一项目应依据项目情况,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技术进步、科技公益四类中选择其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提名。2019年(含)以前已获建材科技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提名。
1.基础研究奖
提名基础研究奖项目,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发表),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项目须经建材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或提供三名以上本专业领域同行专家独立评议意见。
2.技术发明奖
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应用)。其核心技术应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并提交相应的证书。项目须经联合会科技成果鉴定。
3.技术进步奖
提名技术进步奖项目,其主要或整体技术应工业化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应用)。项目须经联合会科技成果鉴定。
4.科技公益奖
提名科技公益奖项目,完成时间须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应是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计量)、软科学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企业科学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调查等公益性科技项目成果。
提名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科技公益奖项目的经济效益需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证明(盖章)或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提名: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提名项目成果未产业化应用或应用时间不满1年的(2020年6月30日以后应用);
(3)涉及国家秘密的;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的。
四、申报程序
可通过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各分会、全国性建材专业协会、省级(直辖市)建材协会或中国硅酸盐学会各专业分会、省级(直辖市)硅酸盐学会提名;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可提名本单位及直属单位项目。提名单位应对提名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提名意见。
五、申报材料
必须同时报送提名书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提名书需按照填写说明如实、认真填写。
提名书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含正文及附件)以提名书首页作为封面即可,需提交3份(含1份原件)。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E-mail: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