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青理工科技【2020】1号),结合我校科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现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列支的绩效支出进行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范围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科技专项、国家社科基金、省科技计划、青岛市科技计划等项目预算中有明确列支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科目的纵向项目。
二、发放对象
符合发放范围的项目计划书(任务合同书)中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
三、发放原则
1.项目按期完成结题验收或已经通过上级部门和学校进行的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检查,并已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和学校主管部门报送了项目相关材料。
2.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对项目实施所做出的实际贡献,按照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
四、发放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纸质签字)和《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汇总表》(电子版),签字后附项目任务书完成人列表页、预算书于2020年07月23日下午5点前交科技处(图书科技楼1503),电子版发至qlgkjc@163.com;
2.科技处汇总绩效发放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公示;
3.人事处、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联系人: 王永洪 电话:85071135
人文社科纵向项目联系人:胡鹏 电话:85071397
科技处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