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第二届发明创业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发明创业成果奖提名范围,原则上优中选优,从严掌握。提名范围包括:
(一)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二)获得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留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和特别奖的项目。
(三)其他优秀发明创业成果。
二、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中国发明协会翠事长、党委书记、顾问: 每人可提名推荐5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项目3--5项:
3.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包括名誉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推荐3项;
4.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推荐2项;
5.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
6.中国发明协会院士工作委员会常任专家:每人可提名推荐3项;
7.2016年以来的"发明创业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圈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二) 单位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提名系统:http://cgj.cainet.org.cn/
项目组自行在提名系统注册帐号,并按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网络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同时提供纸版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从提名系统下载打印,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纸质提名书应与提名系统一致。“发明创业成果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1)提供电子版。
2.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应在所有申报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请拟申报项目于2020年8月1日前将公示材料(内容格式见附件2)发送邮箱:tanghw@qut.edu.cn,未能按要求公示项目将不予提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邮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