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3】45号)组织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3、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以确定的PCT国际申请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资助项目不包含港、澳、台专利(申请)。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每件专利(申请)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4、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多人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的专利申请(权)人栏内只能填写其中的一个专利申请(权)人。提交的资助申请,应取得其他有资助资格的共有人的同意(附件2)。
三、资助受理
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5
邮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03房间
附件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省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