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提交结题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提交方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线审核、项目负责人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经财务处签字盖章后,向科技处报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经与财务处协商,定于2019年1月14-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集中为当年结题的项目审核经费决算,请项目负责人到所在市北财务处(科技楼204)进行经费决算审核盖章。

4、签字盖章: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的“财务部门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签字盖章(特别注意: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备,不齐备的不予接收)

5、收集成果方式: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三、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2019年1月1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1月18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四、纸质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报告》材料须在提交系统生成PDF版本后再下载打印,封面必须有条形码和水印,必须双面打印

2、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报告》材料2份,(其中一份学校存档,须与成果附件装订成一册;另一份报送国家基金委,不需要提交纸质成果附件),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楼1503)。

联系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附件:  应结题项目清单.xls

 

科技处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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