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决策、评定、审议与咨询机构,根据其工作职责,拟成立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审议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3、审议高层次人才、特聘(兼职)教授的引进人选;
4、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人才(团队)项目等的遴选及推荐。
二、研究生工作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
2、审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3、审议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学术标准。
三、学科专业建设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学科、专业、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2、审议申请、调整、撤销学位授权点及本专科专业;
3、审议校级及以上学术机构设置方案、跨学科协同创新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4、审议教学、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
5、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奖励的遴选及推荐;
6、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科研平台等的遴选及推荐;
7、审议或评定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四、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职能:执行已下发的文件:《青岛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青理工学术〔2017〕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