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1.推荐项目专业领域分有色金属行业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专业。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推荐。

3.凡从事有色金属行业技术研发的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和高等院校均可推荐,鼓励民营和中小企业推荐。

二、推荐奖种和等级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奖项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

1.技术发明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有重大技术发明,新颖性与创造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完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和应用前景良好。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获得授权核心发明专利,单项人数不得超过8人。

2.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具有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6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网络申报。请登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www.yskj.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者可联系科技处获取申报账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材料的填写工作。网络推荐填报流程详见奖励推荐系统。

2.推荐奖励的项目,须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由项目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在所有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不泄露项目和相关单位技术、企业秘密

3.每人本年度限申报一个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附件材料中涉及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验收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该推荐项目完成人。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4.推荐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应当于20239月30日前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网上填报时,验收报告须当做附件上传。

5.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及说明书全文复印件。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6.推荐项目需通过行业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并提供相关评价报告。

7.推荐奖励的项目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项目验收、评估、评审等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等。已获得过行业科技奖项目的知识产权不能被重复使用。

8.标准类项目(产品标准、分析检测和工程建设标准)需提交正式标准文本(复印件)、标准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及会议代表名单、标准水平评价意见、标准实施情况证明等。标准类项目需提交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标准样品研制报告、标准样品鉴定证书、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证明等。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和应用效果等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推荐书》和《推荐书填写说明》等,请登录奖励推荐系统查阅。

五、推荐材料要求

1.登录推荐系统,填写《推荐书》,并下载打印正式版《推荐书》。纸质版《推荐书》应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不另加封面和包装,一式1份。纸质版《推荐书》中封面、推荐意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情况表中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和相关完成单位公章,完成人情况表分别由完成人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完成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2.纸质版《项目摘要》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附件3),一式 20 份

3.上述材料均按A4版面打印,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须一致。

六、推荐时间要求

网络系统关闭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4:00。书面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邢元元 0532-85071133

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址:黄岛校区现代教育中心307室

 协会联系人:

联系人:李海涛  010-63971534  15810938955

赵婧琳  010-63979390  18810960982

贺奉先  010-63960154  13810677510

 箱:LHT7629@126.com

科技处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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