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低空经济领域相关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6 浏览次数:

为加快布局新型产业,贯彻落实《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战略要求,我校拟成立低空经济研究院。为更好的展现学校在低空经济相关领域科研成果,现面向全校征集低空领域相关科研成果和典型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科研成果。面向但不限于无人机、飞行器等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控制系统研制、新材料开发、各类低空飞行服务和监管平台、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领域的相关产业链等。相关研究成果能应用在低空领域,解决目前或未来低空领域相关痛点,较好服务低空产业发展。

(二)典型应用场景

1.公共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低空+交通出行、城市服务、应急救援、气象监测、环境监测、空中消防等;

2. 生产作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低空+工业应用、农林作业、地理测绘、物流快递、电力巡检、能源勘查、港口巡检等;

3. 航空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低空旅游、飞行培训、航空运动等。

二、素材要求

(一)个人或团队简介,重点围绕低空经济领域展开。提交word版本简介,以“姓名/团队名称+学院”命名,并提供一张个人或团队的代表性照片(高清)。

(二)相关科研成果介绍。相关研究成果分文字介绍、照片展示、视频、实物。

1.文字介绍:主要介绍该成果研究背景、研究拟解决痛点,研究成果及应用等,字数不超过500字,提供word版本。

2.成果照片:围绕研究成果,提供不超过6张的jpg格式数码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照片说明文字字数不得少于20字。

3.成果视频:视频作品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接受MPG、MPEG、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时长不超过3分钟。

4.成果实物:提供可放在展厅进行展示的相关实物,实物没有危害性,需确保展品实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能够长期展示。

(三)其他成果

研究成果在服务低空经济相关领域的新闻报道照片、视频(格式同上);相关合作协议、专利、A类期刊等证明材料(PDF版)。

提供的相关素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商业机密。在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清晰明确、无争议。

三、工作安排

(一)科技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成果进行筛选,筛选出符合学校低空经济发展需求的相关成果。

(二)相关研究成果统一在学校低空经济展厅进行展示(展期一年)。相关成果纳入学校低空经济研究院重点项目建设库,对项目予以重点跟踪和服务推广。

(三)相关成果在科技处网站、公众号、视频号上定期进行展示推介,择优推荐相关个人或团队参与低空经济会议、路演、成果转化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教职工参与本次低空经济领域相关科技成果征集,并于2025年7月1日前将相关素材按照通知要求以“姓名+学院+联系方式”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qdlgkjc@qut.edu.cn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0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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