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五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相关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20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1.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能够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对青岛市有较大贡献,推动行业或产业发展的;
2.从事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3.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著作权、行业标准等并已实施且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获得国家和省优秀设计奖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前列人员在评选中将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考虑。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列。按照中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的要求,已入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青岛行业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二、人选待遇
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进行联合推荐评选;
2.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山东省青年科技奖以及省市人才工程优先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3.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4.本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选拔人数50名,对获奖人选一次性奖励2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级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待遇不重复享受),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5.吸纳获奖人员进入青岛市青年科学家协会和其他学术团体,为进一步加快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挥人才重要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6.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推荐及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选填写《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表》(附件2),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dlgkjc@qut.edu.cn。
(二)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三)网上注册报名
申报工作依托“青岛市青年科技奖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开展。点击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网址http://www.qdast.org.cn/) “服务平台”下方的“青岛市青科奖申报系统”端口,登陆(注册)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所在单位申请开通“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单位业务申报权限后,为申报人开通相应权限,组织人选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上传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
(四)材料填报
材料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月15日17∶00。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务必及时关注审核状并根据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再次提交,8月15日前未提交的,视同审核未通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乾萌
电话:0532-8507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