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省科协组织开展2025 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以上范围内,本年度将单独支持一批青年创业科技工作者。
二、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5 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100名人选,作为共同组织实施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遴选程序和人数另行通知。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三、推荐数量
青岛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可推荐3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通过两个或以上的渠道推荐。
四、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本年度实施周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创业)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创业托举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山东省创办企业,持有企业的股份达到20%以上(包含技术入股在内),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等)。
2.创办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注册资本及实缴资金30万以上,正在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创办企业所属领域一般应为山东省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或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
五、推荐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推荐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推荐,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的推荐候选人等情况须形成推荐情况报告。
2.二级学院推荐单位和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3.二级学院推荐单位应严格把握好推荐候选人的条件,在推荐青年创业科技工作者时,应注重听取有关产业园区、孵化器、创投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建议。
4.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推荐流程
1.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
各学院自行组织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或3,以下简称《推荐表》),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对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各学院收齐所有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后,将文件打包命名为“学院名-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于2025年5月6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iqianmeng@qut.edu.cn。
2.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
科技处根据通知要求对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材料等进行二轮审查,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3人。评审以评审会的形式进行,各位推荐候选人需要准备约5分钟的个人陈述(PPT形式)。
3.公示推荐
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系相应候选人填报系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乾萌
电话:0532-85071312
邮箱:liqianmeng@qut.edu.cn
附件1: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候选人推荐表(创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