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工作部署和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等要求,在广泛征集需求和专家论证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5年青岛市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分为揭榜制和竞争择优,其中揭榜制项目是围绕我市产业应用导向和科技成果转化,调动各方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设立的项目。请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向(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和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此次申报项目为青岛市科技计划产业培育引领专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产业上有引领示范,具备实施条件。
(二)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日期须在2023年9月20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市拨经费,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企业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知识产权明晰,具备核心技术和配套资金保障。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实施。近3年内有验收不通过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超过1项(不含1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4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3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相关统计系统填报的不得申报。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项目、人才一体化推进,积极引进、培养人才,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人才引进培养目标。同时,应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八)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2);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审查通过的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3)并盖章,予以推荐上报。
(十)揭榜制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要求。
三、支持方式
(一)青岛市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本批项目全部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指南中明确的支持强度金额。
(二)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自筹经费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为本申报项目提供的货币资金(不含各级各类政府资助资金);其他配套可以是支撑本申报项目的房租、土地、货币资金等各类配套条件。近3年内有验收不通过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2025年项目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探索试行“赛马制”。同一指南方向(榜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揭榜)单位,在评审得分相近,且同时满足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和实施方案可行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试行“赛马制”,即采取先平行立项等额资助、后择优资助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赛马制”项目立项后,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资助金额不超过财政经费总额的30%。项目实施一年后,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是否进一步支持的依据。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222.135.190.242:8081/portal/#/login),已有账号的,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注册账号,经本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请注册后,请及时联系主管单位进行账号审核。登录后,点击“申报指南”—选择相应的申报通知,点击“申报”,选择相应方向,(如,产业培育引领专项—关键技术攻关—海洋信息),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网上填报后,提交上传《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佐证材料、技术成熟度自评报告、“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14日12: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及推荐函均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2.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项目申报书格式、技术成熟度自评报告模板、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技术咨询电话:0532-80993136
(二)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12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728768/88728786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3.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逄超 85071135
附件:申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