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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以及“十四五”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青岛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组建知识产权专家智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服务机构等单位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才。综合参考专业能力、从业经验、代表性成果等因素,遴选高端装备制造、家用电器、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专业人员作为入库顾问或专家,最终形成知识产权专家团队。
二、工作职能
(一)为政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战略规划咨询,协助制定规划和决策方案;为市、区(市)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和信息服务。
(二)全链条承担各级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知识产权事务,面向创新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全领域的研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调研实施。
(三)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分析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文献信息查询、导航分析等服务,助力专利、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等创新指标在全国前列、全省领先。
(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的高端化和订单化培养,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储备,为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提供订单式培养模式。
(五)引导企业执行知识产权规划、布局、运营和管理的标准化、国际化,承担政府引导企业的知识产权规划、布局和导航任务,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和保护预案建议。
(六)完成政府的决策、指导和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公正廉洁;
2.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或相关专业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或丰富实践经验,取得较好的学术成就或工作成效;
3.身心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能够独立参加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或硕士学位须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学士学位须在本职工作10年以上;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知识产权专业性工作,服从聘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为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理论创新、政策研究、决策指导、学术探讨以及评审评估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拟聘任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知识产权专家两种类型,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专利、商标、地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或相关实务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律师资格及执业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及执业证书;
(2)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有关科技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类荣誉资质的专业人员;
(3)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或行政执法办案经验,或从事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的有关实体性、程序性法律规定;
(4)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方面工作8年以上的高水平从业人员;
(5)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知识产权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其专业水平得到业内高度认同的专家。
(6)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理论和实务经验,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诉讼、仲裁、贸易调查、展会维权、海关执法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经验的专家。
2.技术专家
(1)国家机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五年以上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技术领域生产、设计、研发或专利撰写、商标申请、版权审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3)基层科研人员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4)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或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国家、地方科技奖励获得者;
(5)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精通所属技术领域专业知识且居于领军地位的技术专家。
(三)选聘原则
1.专家选聘工作要充分考虑专业类别的全面性,务求入库专家更全面、更有代表性。
2.首批入选专家原则上要涵盖主要专业类别,同一领域遴选专家不得超过5名。
3.每位入库专家聘期为3年,聘任期内接受专家管理委员会考评,受聘期满,符合聘任条件可以续聘。
(四)不得参选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专家选聘的情形。
四、申报方式
1.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科技处统一申请用印,可提前联系)。
2.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于2024年6月12日前发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3.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选聘程序
1.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择入库专家。
2.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3.结果公示。
4.颁发聘用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
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地点: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附件:青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科技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