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4号)和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方向

   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聚焦科技创新战略规划、高新技术预测、科技体制改革、企业技术创新与支撑高质量发展、区域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科技合作、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科技创新生态等方向,遴选高水平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基地。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为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基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研究取向,具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全市同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权威性,取得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其中,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决策部门应用的,可作为认定优选条件。

  (三)基地负责人为依托单位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能力,三年内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或决策咨询类项目,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市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

  (四)基地应当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研究团队,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5名为依托单位全职人员,至少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鼓励以不同形式,吸引市内外高层次同行专家参与基地建设。

  (五)基地具有科学的建设规划、规范的管理制度、必备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等。

(六)基地依托单位和研究团队符合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伦理要求。

(七)基地依托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依托单位自行承担。申报受理后,在认定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每个学院限报1项,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由院部组织论证,院部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7月13日(星期四)下午五点前向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提交签字盖章的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学院推荐意见、《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科技处与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提交学校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我校限推1项,学校通过后需进行在线填报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101办公室,郗老师,85071137

人文社科处505办公室,孙老师,85071336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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