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工作领导,落实党委(总支)主体责任,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

(二)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统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作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三)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等方式,对署名本单位的存量论文进行全面系统筛查,特别是2019 年以来发表的论文逐篇检查。

二、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由院长作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填写《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13),院长签字、学院签章。

   各单位科研人员(学院全体教职工、博士后、在读硕士和博士)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论文专项自查情况表》(附件11),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统计。

注:论文专项检查范围为:2019年至今学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论文列表仅为参考,请各学院自行核对,如有缺漏,自行补齐),署名为多人的,由我校第一作者负责提交论文自查表;论文第一作者为我校学生的论文,有通讯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由通讯作者提交自查表,通讯作者非我校教职工但有导师署名的,由导师提交自查表,无通讯作者和导师署名的,由学院统一核查并提交自查表。

   学院汇总统计后填写:

         1.《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13);

         2.《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5-1)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人员信息表》(附件5-2);

         3.《高校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6);

         4.**学院科研诚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附件12);

   以上材料均须根据要求签字盖章,请1215日(周四)17:00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1份。

三、联系方式:

理工类学院:联系人:郗斐;电话:85071137;地点: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处101办公室。

人文类学院:联系人:孙伟;电话:85071336;地点:综合服务中心505办公室。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21130

 

上一条:转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