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
(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发明创新奖提名范围,原则上优中选优,从严掌握。提名范围包括:
(一)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二)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或特别奖的项目。
(三)民间优秀发明项目和双向转化优秀发明项目。
(四)其他优秀发明创新创造创业项目。
(五)军队优秀发明项目由国防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
往年已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发明创业创新奖。
二、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
3.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包括名誉副理事长)每人
可提名3项。
4.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常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
5.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
6.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
7.2017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1.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中国发明协会各分支机构、各地各发明协会应积极响应,设专人负责。
通过本次活动充分挖掘民间优秀项目,非职务发明人通过各地发明协会提名。
(三)提名程序
1.申报人填写提名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xingyuanyuan@qut.edu.cn,便于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注册号和密码。
2.根据分配的注册号和密码登录提名系统:http://8.140.115.12:7070进行线上填报。
3.提名公示
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24日前务必提交《提名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
2.2022年7月1日前将公示材料(内容格式见附件2)发送邮箱,未能按要求公示项目将不予提名。
3.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同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
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地址: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科技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