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评审奖励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有关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化水平,中国发明协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将组建中国发明协会评审工作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家库是协会开展科技创新、评审奖励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基础,将由科技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金融专家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2、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4、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类别专家具体条件
1、科技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 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笫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5篇以上被SCI、 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2、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
(3)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金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入专家库的老师认真填写《中国发明协会评审工作委员会专家库推荐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资料,于3月15日前报送推荐登记表纸质版并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发明(提供证书)、著作(提供关键页)、学术论文(提供首页)、获奖证书等核心支撑材料纸质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
联系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地点: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