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要求,现就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6月底前到期的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未按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 第一阶段:科技报告

在线提交科技报告:根据山东省科技厅要求,对2013年(含)之后立项的项目,完成计划任务后需呈交科技报告才能进行项目验收。科技报告填报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提交科技报告后如急需可电话联系科技处进行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核报告数为2-3个,则需要每个报告都要填写,切勿遗漏。

■ 第二阶段:验收材料准备

需要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查等相关要求,请按附件《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撰写说明、注意事项及自查表》相关要求进行。

■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

受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由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课题组按照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 第四阶段:验收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装订好全部材料后,统一报送科技处101。由学校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撰写说明、注意事项及自查表》的要求,做好验收材料填写及自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结题验收。

2、验收形式:资助经费≥10万元,必须会议验收(可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验收会议记录、照片等材料注意留存。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验收申请表(3份)、验收证书(3份)、验收报告书(2份)报送科技处(综合服务中心101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翠芳    联系电话:85071133    邮箱:qlgkjc@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撰写说明、注意事项及自查表

3.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5.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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