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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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附件2)要求,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上述三类奖种,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

二、奖励原则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奖励导向,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成果和人才特点,深入实施分类评审,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科学价值重点评价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技术价值重点评价重大技术发明,突出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经济价值重点评价推广前景、预期效益、潜在风险等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影响。社会价值重点评价在解决人民健康、国防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瓶颈问题方面的成效。文化价值重点评价在倡导科学家精神、营造创新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

三、奖励条件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聚焦“四个面向”,重点奖励为山东省科技事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成果。

(一)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在山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科技人员:

1.具备爱国敬业、品德高尚、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科学家精神;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3.注重知识与创新传承,建成有影响力的科研平台,培养一批杰出人才;

4.得到国内外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二)科学技术青年奖。授予截至202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女性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至42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

2.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

3.企业创新创业类:在山东省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三)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原始创新成果,加大对数学、物理等基础研究以及前沿交叉领域的支持力度。上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四)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在山东落地转化的自主创新成果。上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加大对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海洋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上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六)国际科技合作奖。授予对山东省科技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籍人士:

1.同山东省的科技人员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山东省的科技人员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四、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我校申报项目统一由省教育厅提名;专家提名方面,符合提名者资格的专家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需要专家提名的请按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五、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省厅通知文件,准确把握申报要求和条件。认真学习省厅通知和《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掌握申报要点, 做好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填报和自查,规范提供有关材料,确保通过形势审查。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不得涉及涉密内容,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资格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指南》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依据,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材料正式提交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评审重点。一个完成人只能牵头或参加申报一个奖(包括人物奖和项目奖),项目的支撑材料也不可重复使用。否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2022年度省奖评审,会着重增加对项目完成人的合作关系以及成果相关性的评价,按照国家奖励办改革要求,严查拼凑报奖、搭车报奖。

(四)项目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指南》公示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

六、材料报送和时间安排

(一)1月18日前,科技处已初步统计过拟推荐2022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如有遗漏请1月28日前联系补报,并将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发送指定邮箱。

(二) 2月8日前,请根据《指南》及《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附件6)要求提交公示材料,同步填好提报书便于做好线上填报和校内评审工作。

(三)2月21日前,完成所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所有完成单位内),逾期未完成公示的,不予提名。

(四)2月27日前,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2月24日16:00,提名系统开放,通用项目凭提名账号和密码届时由科技处发放。通用项目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专用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军民融合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五)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实行无纸化评审,提名者在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会议评审阶段按照再报送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专用项目单独提交纸质版提名函和提名书,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教育厅时间要求确定,项目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以免耽误申报。

 

联系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13668845997

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地点: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附件:

  1.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4.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

5.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

6.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

7.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内容

8.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要点

9.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参考)

 

2022年2月27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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