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纵横向科研项目认定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10-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人员办事效率,提升学校科研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教师的科研工作,参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年报分类,现将规范纵横向科研项目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纵向科研项目认定

1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专项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国务院其他部门专项项目。

4、省、市、自治区专项项目。

5、地市厅局(含县)专项项目。

6、学校作为联合协作单位取得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认定

1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项目。

2、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科研项目。

3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开放课题类科研项目。

4、学校作为非协作单位取得的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项目。

 

科技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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