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拟重点围绕山东省企业人才需求和产学研对接需求备案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每家企业可对接多个科技特派员;每个企业科技特派员最多服务3家企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备案程序
(一)明确企业创新需求。重点围绕前期征集的千家科技型企业需求情况,了解有关企业具体人才和技术创新需求信息(见附件1)。
(二)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科研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对于前期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的,也可直接推荐科技特派员。
(三)信息汇总提报。双方对接成功后,由企业组织填写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见附件2)并报所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四)审核并公布名单。省科技厅对各市科技局提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审核后,公布特派员名单。
(五)签订协议并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报企业所在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科研教师,对接企业技术需求,联系企业办理科技特派员备案手续。
1.科技企业创新需求清单.xlsx
2.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docx
3.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汇总表.docx
4.各市科技局及部分高校科研单位工作联络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