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2013-2014年度,青岛市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金桥工程”工作的开展,市科协、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 “金桥工程”优秀项目、先进集体、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桥工程”的内容和评选范围
“金桥工程”内容:“金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与经济之间“架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市场的繁荣发展。
评选范围:开展“金桥工程”、从事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技术创新项目;
2、为企业进行技术服务,提高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的项目;
3、完成具有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咨询服务项目;
4、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5、各单位在2013—2014年度立项项目的基础上选择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开拓技术创新、科技开发、科技咨询,在推动科技进步中做出显著成绩;
2、落实好国家技术创新方针,在推动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
3、制度健全,管理严格,遵纪守法,服务周到,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科技咨询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贯彻执行“金桥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完成“金桥工程”项目,做出优异成绩;
3、有较强事业心,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勇于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由青岛市“金桥工程”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进行评定;
2、优秀项目的评选是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金桥工程”项目按优秀项目评选条件,由考评小组评定;
3、先进集体的评选是根据完成2013-2014年度“金桥工程”任务情况,由考评小组评定;
4、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的评选,根据“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由考评小组评定。
四、表彰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由市科协、市经信委、市科技局授予“科技咨询金桥工程优秀项目、先进集体、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评选申报要求
希望各单位认真填写科技咨询金桥工程优秀项目、先进集体、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奖励审批表,于6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到科技处开发科1503房间。
联 系 人:路成刚
联系电话:85071137
邮箱:luchenggang2011@126.com
附件:
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优秀项目申报表.doc
优秀组织管理工作者申报表.doc
科技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