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及第二时间段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度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及第二时间段结题工作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网址:www.sdnsf.gov.cn),经科技处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30日16:00。

二、项目结题

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科技处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科技处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第二时间段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30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科技处审核。

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基金委办公室集中接收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附件中的结题报告模板,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送我处盖章。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项目承担人可注意适当规避。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5年10月30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须保证科研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三)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科技处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四)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出申请,并及时到省基金委办公室完成申请手续。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科技处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办公室审核。

(五)2008年(含)之前立项的项目的负责人本次必须申请项目中止。

 

 

附件: 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度第二阶段省自然科学基金待结题项目汇总表.xls  结题报告格式.rar

联系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王老师

 

科技处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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