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相关申请工作,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6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9-20日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我校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12时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登录帐号,须提供姓名、邮箱、职称和所在学院,发送邮件jiayuyue@126.com,创建帐号后申请人登录个人邮箱激活帐号,然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及时告知科技处审核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3月15日前下载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正反双面打印1份),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申报工作建议安排

1.各学院请务必按照科技处分配的名额进行申报,各学院申报数量和申报成功率将作为学校确定有关限项项目申报数量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2016年度一切项目申报资格。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合理整合有效资源,深挖科研潜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出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建议按以下阶段安排申报工作。

第一阶段  申请书撰写(2016年1月15日-2月5日)

申请人按要求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2015年未获得资助的,应认真参照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调整、补充后继续申报。

第二阶段  项目论证(2016年2月6日-3月6日)

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阶段  审查、汇总、上报(2015年3月7日-3月 15日)

申请人3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科技处完成形式审查工作后,汇总上报。

五、申请须知

近期科技处会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纸质项目指南转发给各学院,申请人可到本学院科研办公室查阅,亦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或科技处主页查询。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15066857816

                                               

科技处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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