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日前,省科技厅下达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的通知》(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884.htm)。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请申报人根据《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指南》(见附件)科学合理的撰写申报书。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和后补助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注册或成立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独立申报。

2.申报单位及科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或成果转化条件,科研实力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且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研发资金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范围合规。优先支持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投入的项目。鼓励申报单位通过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应科学和真实。经省厅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已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征信规定予以处理。

6.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将《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包括一份正本七份副本,在封面处标明,正本中的公章和签字为原件。所有材料采用A4规格,双面打印(复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在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请在2016年2月26日前报送到科技处1503,同时送电子版jiayuyue@126.com

2.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四份,由学校科技处负责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该类别项目立项额度可参照往年的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

2.省教育厅作为省属高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推荐省属高校申报的项目

联 系 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31-66777369

 

重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doc

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6年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青岛地铁产业协会2016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