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更好地整合社科专家资源,进一步做好我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配合系统升级,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推荐:

一、推荐条件

1.评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二是研究方向属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三是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并近五年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文章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四是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2.客观赋分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的人员均可入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推荐范围

专家库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管理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心理学、文化学、音乐学、美术学、应用与普及等学科。坚持宁缺毋滥、进则能用的原则。专家库人员不受数量限制。

三、推荐工作安排

1.3月3日16:00时前,各学院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2)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lgxwb@163.com

2、3月4日-3月9日,被推荐专家凭分配的登录账号(由科技处下达)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维护;详见《专家用户操作指南》(附件3).

    注意:评选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选择“召集人专家”,硕导选择“重点专家”,其余选择“一般专家”;客观赋分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均选择“客观赋分专家”。

四、管理与使用

1.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定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评奖办审核后生效;

2.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选记录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3.专家库主要用于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区、市)社会科学成果管理和评价部门共享专家库的专家资源。

 

附1、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推荐汇总表.doc

附3:专家用户操作指南.doc

 

 

联系人:胡鹏

电  话:850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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