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规定的成果(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见省通知: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2119.htm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成果学校备案
2016年4月12日,各学院汇总填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lgxwb@163.com。
2、成果网上申报
2016年4月1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申报者需要在此期间,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成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
2016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附:
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doc
联系人:胡鹏,电话:85071137
科技处文科办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