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已经下达(详见鲁教科字〔2016〕3号、鲁教科函〔2016〕4号)。现将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方式
《合同书》签订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11.86.62.60)网上填写、网上审核、在线打印。
二、时间安排
7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填写、上传;
7月29日前,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查、上传;
8月12日前,教育厅科研处完成网上审核;
8月26日前,科技处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合同书》,项目负责人及完成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教育厅科研处。
三、有关要求
1.《合同书》分为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两类。《合同书》中,经费预算表按鲁教科发〔2016〕3号文批准的资助额度或自筹经费额度填写,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等)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
2.纸质版《合同书》一式三份。资助经费项目《合同书》由项目负责人及学校与教育厅科研处签订;自筹经费项目《合同书》委托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报教育厅科研处备案一份。
3.请各项目负责人接到此通知后,按照项目申报时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认真完成《合同书》网上填报。
联系人: 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科技处
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