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基金委工作安排,现开展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书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遗忘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登录口令的,请联系学校科技处找回用户名、登录密码。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提交,待学校和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后于2017年11月21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楼1503)。学校的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资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项目资助总额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应简单填写相关依据,不得为空。编制预算时请注意,间接经费数为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其中管理费为间接经费的25%(最高不超过2万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中间接经费的占比是指间接经费作为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计算比例,不是指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

5.请项目组尽快启动研究工作,按期结题,提前完成任务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需要注意的是,未标注项目资助编号的论文在结题时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不要将系统中的项目申报编号和立项资助编号混淆。

联系人:贾玉跃

电话:85071135

附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重大基础)立项任务书.docx

科技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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