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科协2018年度学术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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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落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以及“定好位、搭好台、建好家、交好友、服好务、引好路、干好事”的工作要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青岛市科协将开展2018年度学术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市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单位。鼓励市学会与国家级(省级)学会、区市科协、企业科协等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市科协审定、下达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管理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协学会部进行跟踪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

(二)通过《青岛科协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填写《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三)市科协学会部对网上申报的项目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导出,并签名、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

(四)按照《青岛市科协2018年学术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可在青岛市科协网站(网址www.qdast.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或查阅。

三、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申报,不按要求申报的项目不予评审立项。

(二)《申报书》内容要求准确详实。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市科协资助项目,已获准立项的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缴已拨付资金,并予通报。

(三)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五)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指南》要求、预算不合理、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且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六)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所申报项目确定的资助金额做好开支预算。

开支范围:必须是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必须按青岛市财政有关文件要求的标准支出,报销凭证必须包括批准文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合法有效的票据。

不得用于以下开支:1.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支出;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3.土建工程;4.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不含党员活动室);5.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6.与项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7.纪念品、礼品。

(八)为保证资助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等。

(九)项目申报单位2017年度已立项的资助项目没有完成的,2018年度申报的资助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十)申报项目应在2018年内启动并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有其他规定的除外)。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十一)署名要求:活动类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青岛市科协作为主办(协办、支持)单位,资助类项目应注明为青岛市科协资助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书》中相关内容要完整填写。

2.创新驱动助力合作协议。申报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2018ZL),应提供学会和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有效),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二)申报方式

1.学术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系统登录路径:http://114.215.150.197/qdkx/,或通过市科协网站主页上的《青岛科协项目申报系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前。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洪伟

联系电话:85071133

电子邮箱:tanghw@qut.edu.cn


附件1:青岛市科协2018年学术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青岛市科协2018年项目申报题目.doc

附件3: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学术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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