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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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18年11月下旬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届时将举行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举行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理事会组成和推选原则

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根据省民政厅及省科协要求,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组成规模为200人左右。理事人选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且是一线工作的专家、学者或科技工作者。保持中、青的梯队结构,老同志任职年龄届满不得超过70岁。

二、理事人选的条件

本会理事人选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2、所在单位必须是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的单位会员;

3、学术上有一定成就,在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或科技工作管理者;

4、热心学会工作,熟悉学会业务,能密切联系会员,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具有一定奉献精神,愿为学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5、按照规定,当选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2次不参会视同放弃理事资格。

三、推选办法

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推选是我会贯彻民主办会,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推选单位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推选人填写“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两张免冠二寸照片。

2018年11月26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tanghw@qut.edu.cn

联系人:唐洪伟

地 址: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电 话:85071133

邮 箱: tanghw@qut.edu.cn

 

  附件: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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