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2020年度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和评审工作顺利结束,以此次成果认定和评审工作为契机,在学校有关高质量成果奖励与培育办法出台之际,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基于上级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等有关文件政策背景下,对高质量成果进行认定、评价和培育问题展开热烈和深入讨论。

会上,学术委员关注和讨论了高质量成果评价培育的范围、评价方式是否考虑全面,成果奖励和项目立项支持的标准设定是否合理、教学和科研支持方面是否能做到平衡,成果项目的审核认定程序是否规范科学等方面,专家委员们一致认为,高质量成果评价和培育考虑覆盖面的同时要体现高水平、标志性,能够服务学校长远发展;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综合与多维评价,成果评价方式要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果奖励和立项支持要考虑学校、学科实际,注重平衡,做好统筹;有关办法的制定要能够激发教师的科研创新活力,促使教师专心科研,有所产出,确实对学校双高建设和十四五发展有助益。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王燕强调对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的培育支持力度对于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引导教师提升高水平成果的产出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成果奖励和项目立项支持的范围和力度,注重政策的导向作用;要重视原创性成果的培育,强化可持续研究,提高成果的持续产出能力,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