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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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本次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具有《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任何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1.山东省自然科学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2.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及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3.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人。

为山东省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提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

(二)单位提名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且对华友好的外国人。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有关要求。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单位、专家的基本要求

提名单位、专家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及其提名单位、专家有关信息,建立提名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专家提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16时。请拟通过专家提名的老师及时与提名专家联系。

通过单位提名,由提名单位分配提名账号。2021年省奖申报我校为提名单位。

(二)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人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并由完成单位出具项目公示情况报告。

提名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可不进行公示,由科技厅汇总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须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通用项目自2021年1月12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时间安排

1月4日:申报人填写《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务必于1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tanghw@qut.edu.cn,科技处将统一分配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拟采取专家提名方式申报请尽早与提名专家联系。

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将于2021年1月12日起开通,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在管理平台开通之前可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组织申报内容,待填报平台开通后进行网络填报。

请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按要求填报。

1月15日:申报人提交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参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内容》(附件4),1月15日前将填好的申报项目公示内容发送至邮箱tanghw@qut.edu.cn,同时在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合作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报告。

公示材料应保证与最终申报书完全一致,如填报过程中修改申报书内容须重新公示,并确保能在网络提交前完成公示。

2月2日:完成网络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洪伟

联系电话:85071133

电子邮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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