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设备配套购置费论证会的通知
截止日期:2017年06月30日 16:4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青理工校发[2008]4号)规定,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了一定的科研启动配套费,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合格人员已经申报了科研启动设备配套购置费,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仪器设备家具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青理工国资【2016】33号)(附件1)文件规定,要求对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附有贵重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学校将组织论证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论证先由学院统一对本学院需要论证购置费组织论证,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软件)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2、参加论证的相关学科专家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参加论证。
3、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一(7月3日)上午10点前统一将论证报告(一式9份)送科技处(签字盖章),提供电子版。同时各学院汇总填写《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设备配套购置费申报表》(附件3)纸版1份(签字盖章),提供电子版。
4、7月3日下午14:30在市北校区1908会议室召开校论证会,学院派一名负责人汇报本学院论证情况。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