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 2025 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2025 年度项目 (定向类、公开竞争类)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 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 1 名项目责任人、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2 )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 3 )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其中,各申报单位申报资料中,“推荐单位”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单位性质”为“地方”。

二、推荐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强化指导支持,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深入梳理摸排,按照 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积极组织动员我市有关教育、科研等优势单位进行申报,对有关优势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完成审核后,择优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10:00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16:00。

(二)申报单位要根据“二、推荐工作要求”,将相关申报资料按渠道报相应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三)按照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 4),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学校需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5)纸质版一式三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按要求提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 2025 年度项目(定向类、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2.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

3.项目申报须知

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新材料重大专项 2025 年度项目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李群,联系电话:85911809

校内联系人85071135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对台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山东省科协智库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