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市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挖掘和丰富科学家精神资源,激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传承科学家精神,现开展青岛市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活动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主办。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市内单位、团体、组织、个人均可参与。

、作品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内容:

作品要主题鲜明,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教育性与艺术性。作品要围绕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通过艺术形式讲好科学家故事,生动展现我国科技工作者以身报国、勇攀高峰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青少年坚定创新自信,踔厉奋发投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欢迎围绕海外归国科学家群像,青岛市科学家群像,童第周曾呈奎、文圣常、刘瑞玉等老一辈科学家精神事迹等进行创作

(二)作品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话剧、音乐剧、戏曲小品、影视作品、器乐演奏以及诗歌、朗诵、故事讲述、歌曲、沙画等形式,创意优先,鼓励原创。可将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创作展演与大学生艺术教学、高雅艺术进校园、高校大学生艺术节、小戏小剧巡演展演等活动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创作表演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作品要求

1.作品中所有涉及到的重要历史事件和科技内容应尊重史实,所有针对人物的评价内容应客观公正,其他因艺术加工所虚构的故事情节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所提交的作品,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各项成果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及作者共有,各主办单位开展以弘扬科学家精神为目的非盈利性、公益性活动,可以免费使用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资料、视频作品等),并对该资料进行加工、编辑、制作、传播等。

、奖项设置和作品使用

1.根据作品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项,并择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利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舞台展演,通过青岛市科协官网、公众号等相关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获奖作品择优申报上级科协开展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等活动。择优向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党建活动进行推荐。择优到相关党政部门、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等进行展演

七、作品报送方式

1.作品请填写《青岛市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申报表》,并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录制,且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可辨,文件大小不超过1G,MP4格式,横屏拍摄:视频声音和画面需同步、清晰,对白、旁白和解说等需要加中文字幕

2.作品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并将该作品应用于公益宣传。

3.作品于4月7前通过线上方式提交

作品视频文件网盘链接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iqianmeng@qut.edu.cn(备注:作品报送名称为:部门/学院+作品名+作者)。

八、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 李乾萌 电话:0532-850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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