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项目专业领域:有色金属行业地质、采矿、选矿、 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数字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领域。
(二)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推荐。
(三)凡从事有色金属行业技术研发的企业、科研设计院所 和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均可推荐,鼓励民营和中小企业推荐。
二、奖项设置和等级
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
(一)技术发明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有重大技术发明,新颖性与创造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完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和应用前景良好。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获得授权核心发明专利,单项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二)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 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意义重大。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6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三、推荐流程和要求
(一)网络申报。请登录奖励推荐系统(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www.yskj.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者可与科技处联系取得申报账号和密码。
(二)公示推荐。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及公示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项目须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由项目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在所有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推荐项目需在报送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
(三)每人本年度限申报一个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附件涉及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验收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该推荐项目完成人。项目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四)推荐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整体技术获得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 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验 收报告须当作附件上传。
(五)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及说明书全文复印件。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已获得过行业科技奖项目的知识产权不能被重复使用。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和应用效果等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和《推荐书填写说明》等,请登录奖励推荐系统查阅。
(二)登录奖励推荐系统,填写《推荐书》,并下载打印正式版。纸质版《推荐书》应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纸质版《推荐书》首页、推荐意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情况表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和相关完成单位公章,完成人情况表由完成人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完成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三)纸质版《项目摘要》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双面打印,限一页,一式20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文件名:专业评审组+项目名称)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liliangjie@qut.edu.cn。
(四)上述材料均按A4版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须完全一致。
五、推荐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所有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26年9月24日(含)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由科技处统一邮寄协会奖励办。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良洁 0532-85071133
邮 箱:liliangjie@qut.edu.cn
地 址:黄岛校区现代教育中心307室
协会联系人:
赵婧琳 010-63979390 18810960982
薛 瑶 010-63979391 15201439730
李 芳 010-63971450 1572737360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63971438
科技处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