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临沂校区: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指南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6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请详阅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14、项目获批准后,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学院(校区)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基金申报工作
各单位需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工作。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选题的科学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给予评议及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注意及时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导工作评审意见表》。
2.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二级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的管理维护、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负责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线提交、退回及本单位申请人员管理等工作。
3.人员资格审查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人员,若依托我校申报,需经学院与科技处提前沟通、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后,方可依托我校申报本年度项目。
4.材料审核
(1)各学院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逐项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确认表及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将对二级单位管理员进行形式审查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
学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8日(系统申报功能届时关闭),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确保本单位项目的形式审查质量。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导工作评审意见表》,于3月20前将纸质版交至科技处。
(2)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确认表及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于3月20前将签字扫描电子版发送至qdlgkjc@qut.edu.cn。
2.申报事项时间节点:
(1)申请人提交:本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
(2)学院提交:3月12日上午10时前。
(3)学校集中形式审查:3月16日—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提交基金委:3月18日10:00前。
校内联系方式:85071135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稍后公布)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u/cms/www/202601/161125020ts3.pdf)
4.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5/kxbzzlyhzysx22.html)
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064.html)
6.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065.html)
7.《关注!!!2026年申请书改版》(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1/99242.html)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