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发布时间: 2020-07-02 浏览次数:

青岛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决策、评定、审议与咨询机构,根据其工作职责,拟成立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审议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3、审议高层次人才、特聘(兼职)教授的引进人选;

4、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人才(团队)项目等的遴选及推荐。

 

二、研究生工作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

2、审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3、审议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学术标准。

 

三、学科专业建设专门委员会

职能:

1、审议学科、专业、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2、审议申请、调整、撤销学位授权点及本专科专业;

3、审议校级及以上学术机构设置方案、跨学科协同创新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4、审议教学、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

5、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奖励的遴选及推荐;

6、评定限项申报的各类科研平台等的遴选及推荐;

7、审议或评定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四、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职能:执行已下发的文件:《青岛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青理工学术〔2017〕1 号)

 

 


下一条:青理工学术〔2017〕1号《青岛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