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临沂校区: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40 号)要求,请各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校、本校人员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包含:文章是第一单位第一作者,但不是通讯单位通讯作者的;2023年以来发表的;2023年以来撤稿的)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有撤稿论文情况的,1月19日(星期一)17:00前上报至学院。对隐匿不报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撤稿论文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对于撤稿论文,需学院和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0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 号)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核实撤稿原因,形成相关论文的核查报告,填写汇报表,形成自查报告。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调查,并将核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盖章,院长签字)电子版及扫描件及其他相关附件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郗老师
联系电话:85071312
科技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