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青岛理工大学科技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科技管理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评审中的作用,拟建立青岛理工大学科技专家库,现面向各学院征集科技专家,具体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三类。

(一)入库专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 周岁,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

1. 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博士学位),专业范围主要包括:土木工程、先进制造、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建筑等技术产业领域。

2. 管理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并有科研工作经历;从事科技战略研究,专业范围主要包括:科技管理、项目管理等。

3. 财务专家

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等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专业范围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等。

(三)优先推荐

1.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3.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

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5.博士生导师、学术学科带头人;

6.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科技管理经验的科技专家。

二、征集方式

(一)公开征集。学校发布征集通知,由各学院推荐相关技术领域校内、校外专家各3-5人,由科技处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二)定向邀请。学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定向邀请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可直接入库。

三、推荐流程

1.本次征集主要为各学院推荐校内外技术领域专家,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2.请各学院9月20日前,将《科技专家信息采集表》和《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的电子原稿连同专家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zhanghailong@qut.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龙

电 话:86875151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科技专家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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