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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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附件1),以表彰在煤炭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完成,通过国家部委(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具有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编号年份为2019-2021) 并与煤炭行业有关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家部委立项并整体通过立项单位验收的煤炭行业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可以申报202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二、奖种设置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备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授奖一次,并将其中优秀获奖成果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国专利奖。奖种及等级设置如下:

(一)科技进步奖

1、科技项目类: 设立特、一、二、三等奖;

2、标准项目类: 设立一、二、三等奖;

3、专利项目类: 设立一、二、三等奖;

4、创新团队类: 不分等级;

(二)技术发明奖

技术发明奖设立特、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填写

申报书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3)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内容。

1、申报书

(1)项目基本情况与申报承诺书需第一完成人签字,第一完成单位盖单位公章;经济效益需财务部门盖财务公章,缺少签字和盖章视为不合格材料。

(2)本年度申报科技类项目、技术发明项目时,要注意2022年之前申报并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项目使用过的专利及鉴定评价证书不得重复使用,经形审查重发现有专利及鉴定评价证书重复使用情况将视为不合格材料。

(3)申报标准项目要求是现行且发布实施一年以上的项目。

2、附件

(1)附件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技术评价证明(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评价证书)、查新报告、应用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在审专利不算在内)、发表文章、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信息表、专利汇总表、其它证明。

(2)成果查新单位要求为国家一级查新单位或教育部查新工作站,省级及以下级别查新、检索均不符合要求。

(3)应用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应注明计算方式并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四、申报材料报送

1、5月23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2、6月6日前,报送学校盖章页,科技处统一办理学校盖章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3、6月9日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电子版 (PDF版),其中每个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大小要求小于100M。

联系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

邮箱:xingyuanyuan@qut.edu.cn

地址: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科技处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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