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要求,对我校参与申报的“工业有机废气催化氧化催化剂制备及应用”项目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0532-85071133,办公地点:嘉陵江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科技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