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产业领域
主要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拟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按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符合条件的科研平台和团队,要抓住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开局年契机,积极申报。每个学院限推荐一个并将拟申报的团队信息于3月24日17:00前报送科技处。
2.材料与时间节点:以学院为单位,将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及(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于4月16日17:00前报送科技处。
3.材料形式:先提交电子版材料供审核,发送到xifei@qut.edu.cn或者QQ328168092,后期根据评审需要与上级要求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85071397
科技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