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临沂校区: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我校申请人网上提交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31716

2.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118日前提供姓名、邮箱、职称和所在学院,发送邮件至qlgkjc@163.com,或通过QQ联系“1048069530”向科技处申请,网络邮箱不建议使用163126sinayahoo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初审结果公布

基金委于2021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申请须知

1.2021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各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申请人撰写申请书须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2020年未获得资助的,应认真参照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调整、补充后继续申报。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和学术指导,合理整合有效资源,深挖科研潜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出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申报数量和立项数量将作为学校确定有关限项项目申报数量的重要依据。具备青年基金申报资格的教师必须申报,否则取消限项项目的申报资格。建议学院组织有经验的基金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专项指导,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指导结果及时反馈。2021年我校基金提交申报书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交有两名基金评审专家签字的《评审建议表》。

4.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所有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放到学院。科技处编制《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学院形式审查汇总表》于33前下发学院,并完成对学院的形式审查工作培训。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学院完成形式审查后汇总本单位形式审查明细表和学院形式审查汇总表,并从系统导出本学院2021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国家基金管理系统学院管理员导出)于315前提交科技处,科技处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5.近期科技处会将纸质2021年度《指南》转发给各学院,申请人可到本学院科研办公室查阅,亦可到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或科技处主页查询。

6.为方便沟通交流,申请人需加入:“青理工自然基金”QQ群(群号:546346726)。

7.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永洪

联系电话:85071135

  科技处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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