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政产学研金服用”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20〕18号)要求,根据《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青科规〔2020〕8号)有关规定,青岛市科技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建设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建设单位须为青岛市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独立法人机构,创新能力强,资金来源相对稳定。

(二)产业方向明确。创新创业共同体服务的产业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现代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产学研各要素协同创新。

(三)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能有效调动产业、人才、科研、金融资本、科技服务等各类创新资源,协调各方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

  (四)功能特色鲜明。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集聚、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提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五)基础条件坚实。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能力,资金来源相对稳定。具有满足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孵化载体等条件。具有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研人才团队和专业化的科技、产业、金融等服务人才团队。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人登录市科学技术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输入用户名、密码(没有账号密码的个人注册),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申报年度选择“2020”,申报一级类别选择“科技创新人才与平台建设”,申报二类级别选择“平台基地建设”,点击“确定”后,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点击左上角“附件材料”,下载相关参考材料(本通知附件1、2)撰写建设方案,并将建设方案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上传系统。

  申报单位提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4(周一)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系统提交后由科技处线上审核,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审核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咨询电话

       1、科技处 郗斐85071397,乐国林85071135

  2、技术咨询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18353238045

  3、业务咨询

  (1)申报业务:结合产业领域咨询相关业务处(各方向咨询电话见附件1里面)

  (2)流程业务: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栾 晖、孙    联系电话:88728989-802、837

  4、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四、有关事项

  1.意申报的平台团队请重点关注附件1的7个申报方向的有关说明和考核指标。

  2.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资金结合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统筹安排。

  3.其余事宜根据《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青科规〔2020〕8号)执行。

  

附件:

       1.2020年度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指引

  2.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关于印发《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科规〔2020〕8号)

 

 

  • 附件【附件12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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