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0〕275号)要求,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现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数量上限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本次我校申报通过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局通知要求:

(1)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命名方式按照《材料确认表》确定。

(2)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电子件)。

2.同时应向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3份):

(1)项目参评理由(内容不超过1000字,应概述参评项目技术水平、应用范围、经济社会效益、市场保护效果等方面的优势);

(2)纸质材料内容应包含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顺序编排页码。前附目录,目录含各项内容的标题及其页码。申报书中申报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等处应盖章;推荐单位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附件中应用证明等处应盖章。纸质材料应采用无线胶黏订,每份合订成一本。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各单位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申报材料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邮箱:tanghw@qut.edu.cn

地址: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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